常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公告

时间: 2023-08-03 15:19:55 | 作者: 半岛体育国际 | 返回

  当事人接连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江苏)”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且接连两年未进行交税申报,一起,通过挂号的居处(运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3年03月15日发布《整理长时间歇业未运营企业提示》。提示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实行法定责任。处于长时间歇业未运营状况。

  这一行为构成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建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越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许开业后自行歇业接连六个月以上的,能够由公司挂号机关撤消营业执照”的规则。

  我局依法立案,并在作出本处分决议之前,依法奉告当事人有陈说、申辩和要求举办听证的权力,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说、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建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越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许开业后自行歇业接连六个月以上的,能够由公司挂号机关撤消营业执照”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单位作出撤消营业执照的行政处分。一起,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有关规则,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营业执照被撤消之日起三年内将被依法施行任职资历约束。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分决议,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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