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嘉森)打开紧闭的房门,成堆袋装食盐映入眼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这里清点出10.88吨食盐,而这家企业没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不久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发出提示提醒函,精确指出,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可以经营食盐批发业务。不过,仍有企业对此置若罔闻。3月28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线索摸排、下游终端取证、经营场所踩点等方式,发现海沧新阳辖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这家经营场所是上下两层的沿街店面,是一家餐饮店。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检查,大厅内摆放数套规整的餐桌椅,点餐台、用餐区、厨房操作区一应俱全,与公众认知中的食盐批发企业场景相差甚远。经验比较丰富的执法人员判断经营者可能将非法食盐存放在隐秘的地方,于是迅速上到二楼进一步检查。二楼有三间房,其中两间装修成包厢,另一间房间房门紧闭。打开紧闭的房门,果然内藏玄机,房间内成堆袋装食盐映入眼帘,执法人员累计清点出10.88吨食盐,涉及多家下游经营主体。
现场,当事人没办法提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且存在批发食盐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